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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12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评议时间

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

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的等次

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是坚持平等原则。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六、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中国共产党章程》、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中心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着重抓好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学习教育等。

(二)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来进行。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三)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中心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六)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人。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