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中“强化社会监督”的工作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聘请高殿桐、覃金金、李鹏、李强、马海曼、艾国平、朝木日乐格、陈瑞青、胡泊、梁杰、张新等11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依法依规、阳光交易,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应按照工作职责,受邀参加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受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对开评标活动进行监督;向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监管部门提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要积极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建言献策,各方交易主体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持续健康发展。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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