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十次集体学习。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国清主持学习,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行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和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党内法规及机构编制制度规定,并传达学习阿拉善盟(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内容。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守正创新、雷厉风行,落实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部署;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之策,进一步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会议要求,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编制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学深学透,不断提高中心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落到实处。要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对机构编制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做到融会贯通,用政策法规指导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中心机构编制业务。
会议还对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全面加强新时代党务公开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党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进一步推进“阳光交易”保驾护航。
供稿:杨柳